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现拟对剑阁县中医医院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GXZYYY-2023-8-SBK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中医医院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 (万元) | 备注 |
1 |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 台 | 1 | 0.93 | |
2 | 电动气压止血仪 | 台 | 1 | 0.9 |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
注:1、报价供应商按照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安装、检测、调试、培训、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四、资金预算(最高限价)及来源:1.83万元;自筹资金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1.若谈判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谈判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参与谈判)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或产品代理商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谈判文件。不设报名程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3年9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同时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两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均需加盖鲜章。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谈判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九、本谈判邀请在剑阁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jgx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剑阁县中医医院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20193        
监督电话:0839-6624824
 
 附:剑阁县中医医院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剑阁县中医医院    
                                   2023年9月19日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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