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院的决定,拟对下寺院区住院综合楼LED显示屏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单色LED显示屏1个,全彩LED显示屏1个。
1.2、最高限价:两个LED显示屏最高限价RMB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谈判文件作废。
1.3、采购方式:采取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后执行二轮报价。
1.4、评定方式: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工期:20日历天。
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满足本项目设置的特殊条款: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料的获取
凡自愿参加本次谈判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于2020年02月26日至2020年 0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剑阁县中医医院下寺院区办公室(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 600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成功后发放采购清单。
五、竞争性谈判申请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0年03月4日15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书,谈判人不予受理。
竞争性谈判申请书的内容: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符合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承诺函;5、第一次报价表;6、技术要求应答表;7、所投产品彩页资料;8、售后服务承诺函(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全新原装正品;②中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确保能在工作中正常使用,如因产品质量缺陷而引发的所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③中标方必须为采购方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技术培训,直到采购方的相关人员能独立使用和保养设备。)
六、竞争性谈判申请书份数:正本、副本各一份,装订成册密封后递交,密封形式不限。
七、联系方式:
谈判人(项目业主):剑阁县中医医院(盖章)
联系人:罗主任
电话 : 0839-6607716
2020年02月 26日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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