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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中医医院LED电子显示屏制作及安装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0-03-09    阅读:1509次

按照医院的决定,拟对下寺院区住院综合楼LED显示屏制作及安装项目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单色LED显示屏1个,全彩LED显示屏1个。

1.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1.3、采购方式: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本项目采购需二轮报价。

1.4、评定方式: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工期:20日历天。

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显示屏或电子产品,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综合楼五楼项目办。

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成功后发放采购清单。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2日15时(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包含内容: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符合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承诺函;5、第一次报价表;6、技术要求应答表;7、售后服务承诺函(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全新原装正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确保能在工作中正常使用,如因产品质量缺陷而引发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免费培训操作人员,直到操作人员能够独立使用和保养设备;④质保期3年,质保期间免费更换,保质期外按成本价收取。)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12日15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谈判人(项目业主):剑阁县中医医院(盖章)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 0839-6621574

                                                                  2020年03月09日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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