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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中医医院超声雾化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2-09-22    阅读:2105次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现拟对剑阁县中医医院医用超声雾化器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GXZYYY-2022-11-SBK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中医医院医用超声雾化器采购项目

三、项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总价

(万元)

备注

1

医用超声雾化器

2

10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

注:1、报价供应商按照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安装、检测、调试、培训、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四、资金预算(最高限价)及来源:10万元;自筹资金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谈判文件。不设报名程序。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5:45(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9月28日16:00(北京时间)。同时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两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均需加盖鲜章。

八、谈判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九、本谈判邀请在剑阁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jgx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剑阁县中医医院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04798        

监督电话:0839-6624824(院廉勤委)

剑阁县中医医院        

2022年9月22日        

 

▲特别提醒▲:凡参与本项目现场谈判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参加本项目谈判授权代表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并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管控的,将视为扰乱评审现场,拒绝其参加投标。

 

  附件:剑阁县中医医院超声雾化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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