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剑阁县中医医院拟对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
2、资金预算(最高限价)及来源:2.3万元;自筹资金。
3、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备注 |
1 | 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 | 批 | 1 | 2.3 | 2.3 |
注:(1)报价供应商按照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安装、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3)质量要求: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和采购清单要求,免费提供一年维护。
(4)企业中标后须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4、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5、评定方式:经谈判后价格最低者中标。
二、投标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符合该项目内容(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或广告设计制作资质);
2、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报价清单。项目报价清单按照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清单要求制定,其材质、规格、数量及制作安装工艺等符合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清单公告要求;
4、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鲜章),材料不齐或不完整,当弃权处理;
7、投标资料包含封面、目录,需非活页装订且密封。
三、履约要求
中标企业与医院签订合同时,要按中标价的10%向医院交履约保证金。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此条款。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1:30时
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宣传科办公室(行政综合楼5楼)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30时
谈判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剑阁县中医医院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63117
监督电话:0839-6624824(院廉勤委)
剑阁县中医医院
2022年10月8日
▲特别提醒▲:凡参与本项目现场谈判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参加本项目谈判授权代表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必须佩戴口罩,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管控的,将视为扰乱评审现场,拒绝其参加投标。
附件: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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