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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中医医院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阅读:2256次

各潜在供应商:

剑阁县中医医院拟对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

2、资金预算(最高限价)及来源:2.3万元;筹资金

3、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价

元)

备注

1

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

1

2.3

2.3

注:1报价供应商按照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安装、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3)质量要求: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和采购清单要求,免费提供一年维护

4)企业中标后须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4、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5、评定方式:经谈判后价格最低者中标 

二、投标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符合该项目内容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或广告设计制作资质

2、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报价清单。项目报价清单按照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清单要求制定,其材质、规格、数量及制作安装工艺等符合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清单公告要求;

4、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鲜章),材料不齐或不完整,当弃权处理

7、投标资料包含封面、目录,非活页装订且密封。

三、履约要求

中标企业与医院签订合同时,要按中标价的10%向医院交履约保证金。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此条款。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210111130时  

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宣传科办公室(行政综合楼5楼)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2101114:30时   

谈判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购 人:剑阁县中医医院

    址: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系 人:刘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63117     

监督电话:0839-6624824(院廉勤委)

 

 

 剑阁县中医医院

                                   2022108

 

▲特别提醒▲:凡参与本项目现场谈判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参加本项目谈判授权代表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必须佩戴口罩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管控的,将视为扰乱评审现场,拒绝其参加投标

附件:

10.8门诊大楼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doc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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